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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关于注销部分车辆许可证件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1-22 14:04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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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车辆牌照号:京P6KS91(道路运输证号:京交运管(货)字110106013862)等880辆道路运输车辆(详细名单请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查询:jtw.beijing.gov.cn)因超过两年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其车辆道路运输证件已失效,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付来才(身份证号:1101061958****3954)等207名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因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超期180日未申请换证(详细名单请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查询:jtw.beijing.gov.cn),从业资格证件已失效。请上述从业人员于通告后30日内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办事大厅(办公电话:010-63830143)办理从业人员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现予以通告。



附件1:2019年注销道路运输车辆许可证件清单(第一批880辆)


附件2:2019年注销客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清单(第一批2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