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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印发2014年9月缓解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28 15:57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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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六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及市属机构:
    《2014年9月缓解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
2014年8月22日

 

2014年9月缓解拥堵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本市交通运行特点和历年数据分析,今年9月仍是全年交通压力最大、运输保障任务最重的时期。在此期间,受新学年开学、中秋国庆双节、大型活动集中、商业打折促销活动频繁、探亲访友旅游增多、国庆假期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本市交通运行将面临巨大压力。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严重交通拥堵,全力营造良好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顺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9月份交通拥堵情况研判

  (一)2010年至2013年9月交通运行情况

  前四年9月份的交通指数分别达到7.6、5.8、6.4和6.6,均为各年度的最高值,较全年指数平均值高出20%以上。特别是2010年9月17日,由于是临近中秋节的周五、车辆尾号4、9限行、全天小雨等因素叠加,当日平均指数接近10,严重拥堵持续时间超过11个小时,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困扰。自2011年开始,市政府连续三年实施9月缓堵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各部门联动,突出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做表率,社会齐动员,市民齐参与”的拥堵治理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今年9月交通拥堵情况预测

  预计全月工作日高峰时段交通指数可能达到7.1,处于中度拥堵等级。根据放假安排和尾号限行轮换情况,9月份交通将呈现三个特征:

  1.周一早高峰平均交通指数有可能达到严重拥堵等级。主要原因是周一恰逢尾号4、9限行、新学年开学使早高峰出行需求明显增加。

  2.第一周将成为最堵一周。主要原因是中秋节假期在9月6日至8日,节前出行频繁与开学第一周叠加。

  3.预计9月28日可能成为最堵日,交通指数将达到9.0以上。主要原因是28日为不限行工作日,上路车辆将大幅增加,且临近国庆节,节前交通特征明显。

  9个重点拥堵日(如下表)预计将达到严重拥堵等级。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以“绿色出行畅通北京”为主题,继续开展缓解交通拥堵专项行动,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引导出行的原则,治污与治堵相结合,采取服务性、管理性和引导性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突出精细化服务,发挥属地优势,倡导全民参与,力争使今年9月份公共交通客运量同比增长3%,工作日平均交通指数控制在7.0,为国庆65周年和APEC会议的召开营造良好交通环境,确保全市交通运行平稳有序,市民顺畅出行。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1.及时预测、研判、发布交通形势,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通过交通指数分析以及天气、路况研判等充分预测重点日交通拥堵等级,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等新媒体,采取现场采访、微博直播、专家访谈等多形式及时发布拥堵预报预警、缓解交通拥堵各项措施,实时跟进交通拥堵情况,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安排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多渠道宣传倡导文明出行

  通过在公交、地铁和交通枢纽播放动漫宣传短片,在公交地铁站台、交通枢纽、社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在官方网站、微博开设专栏,宣讲团走进社区等形式,开展“绿动京城”“少开一天车”“公交出行宣传周(9月16日-22日)” “无车日(9月22日)”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观念。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3.政府部门做表率倡导绿色出行

  向全体市民发起绿色出行倡议,党员干部带头少开车、带头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带头为改善空气质量做贡献,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减少自驾车上路,树立绿色健康出行理念。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4.开展低碳绿色出行宣传活动

  市交通委与世界资源研究所联合开展低碳绿色出行宣传活动,以“通心豆豆”为形象大使,采取互动形式向公众宣传低碳出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邀请世界资源研究所国际专家,发布低排放区国际案例研究成果,介绍世界其他城市实施低排放交通环保政策的成功经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

  (二)提高运输服务保障水平,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5.开展“无车日”“公交出行周”主题活动

  以“我们的街道,我们的选择”为主题,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调整出行结构,让使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的人们能够优先享有街道空间。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周”主题活动,通过增配运力、增设公共文明引导员,提高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办

  6.做好地面公共交通服务

  制定应对大客流冲击以及重大活动地面公共交通保障方案。完善地面公交接驳换乘系统,新开商务班车线路6条。在客流高峰时段采取增配运力、延长运营时间等灵活调度措施,提高客流集散能力。加强重点商业、娱乐、旅游景区等周边运力配置。做好公交车辆例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效防止车辆运营途中故障的发生。强化公交车辆及场区、站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患未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

  7.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组织管理

  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组织保障方案,采取灵活有效的调度措施,遇大客流及时增开临客,确保运力充足,加强开展隐患排查,提高路网联动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运营。6号线晚高峰最小运营间隔3分钟的持续时间由原来的18:10至18:50扩大至17:00至19:00,8号线双休日平峰时段列车运行间隔由7分缩短至6分,增开列车33列。在轨道交通站点增派站务人员和文明疏导员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客流有序可控。加强车辆和运营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为持续稳定的运营服务提供条件。强化安检监管责任,监督运营企业严格执行“逢包必检、逢液必查、杜绝漏检”和“人物同检”的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

  8.加强出租车汽车运营服务管理

  建立出车率和服务质量与日常管理挂钩的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企业和车辆的监控,将出车率与运营服务水平纳入考核内容。落实主要场站运力保障工作,合理优化扬招站,完善使用功能。规范手机电召服务,抓好“一车一终端”制度落实,提升预约出租车数量与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委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六区政府

  9.提高公租自行车服务水平

  加大公共租赁自行车建设力度,在已建成网点766个、投放公共自行车2.7万辆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围绕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居住区和单位、公园和商业设施周边,新建、扩建自行车停车设施。进一步提高调度、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10.严格占掘路施工管理

  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9月份在城六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审批占掘路工程(应急工程除外)。规范城市道路占掘路工程批后监管,8月底前,根据地铁施工情况,制定7号线的腾退方案和计划,按照“先主路、后辅路”的原则,确保地铁占道施工有序顺利进行。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掘路行为,加大对城市道路私占、私掘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路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城六区政府

  11.加强道路养护工作

  推进市政府重点保障工程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二环路预养工程。全面推行巡养一体化工作,完成80支巡养一体化队伍组建,通过养护巡查与养护作业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并修复道路坑槽等典型病害,确保道路设施经常性完好。严格要求养护单位按照修复时限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减少对交通的影响,提前安排道路维修整治,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路政局、城六区政府

  12.督促“市民意见建议征集”项目落实

  为期三个月的“我为首都交通献良策”市民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三个月以来市民意见征集总体情况,选取典型案例,委托专业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缓堵项目方案设计,具备实施条件的,在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纳入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库,为今后缓堵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3.完善快速公交系统建设

  加快东外斜街道路改扩建工作,力争9月1日前实施东外斜街公交专用道。推进京开高速公路、西南三环路设置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同步做好公交线路优化站位调整工作,改善早晚高峰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14.推进疏堵工程建设

  建设完成花园桥北站(内、外环)公交港湾拓宽、紫竹院路潮汐车道市政配套工程等10项疏堵工程,并力争9月中旬开通紫竹院路潮汐车道。积极推进南三环首地大峡谷门前道路拓宽改造、中关村南大街与丹棱街交叉口、南四环大红门桥下掉头车道等20项疏堵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路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四)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5.加强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疏导维护

  针对预计的9个重点拥堵日,制定交通秩序保障措施,明确防范重点,增加重点部位警力,加强路面执法,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及时掌握路面警情变化,遇有交通事故、违法停车、占道等行为,快清快处。加强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和应急车道等行为的治理,提升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6.严格查处违反交通禁行违法行为

  实行二环路以内、五环路以内和五六环之间三级防控措施,严厉查处外埠车、摩托车、货车、黄标车等禁限车种违反禁行行为。围绕高速公路、国市道、郊区公路、旅游路线,以及边境检查站、治超站点等重点道路和点位,严查货车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隐患。围绕政治中心区重点大街以及摩托车各类违法突出区域,强化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执法管控力度。发挥自主警务优势,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对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等严重违章行为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7.开展占道停车秩序专项治理行动

  推动规范占道停车秩序行动,分阶段、分区域、有重点地对占道停车经营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停车行为。通过增设禁停标志,以及机非护栏、便道护栏、隔离桩等物理隔离设施,保证物防、技防到位,最大限度挤压违法停车空间,减少占道乱停车现象。加大占道乱停车执法力度,对道路两侧违法停车、停车不入位等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突出现场处罚、贴条、拖车三项执法管理措施。加强占道停车乱收费执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打折”、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占道停车擅自经营、经营服务不规范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取缔不合理、非法设置停车位,严格处罚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胡同、小区及周边占道停车秩序管理,对占压消防通道、急救通道且拒绝整改等严重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清拖。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运输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委、城六区政府

  18.规范环卫、园林、道路工程作业车辆上路作业时间

  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园林绿化企业和道路养护单位监管,规范环卫清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作业车和工程运输车的作业及上路时间,高峰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原则上不得上路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早晚高峰道路交通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路政局、城六区政府

  19.整治交通运输环境秩序,查处影响交通畅通的违法违章行为

  加强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站、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旅游景区、繁华商业街等重点地区的监管力度。加大城市主要道路、主要进出京高速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黑摩的”。严厉查处出租汽车扰序、议价、违规停靠,省际客运车辆站外揽客、越线经营,旅游客运车辆非法“一日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违法违章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

  20.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疏导

  城六区交通委制定并组织落实《9月区级缓堵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各区政府组织辖区公安、交管、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秩序保障行动,重点关注辖区内枢纽场站、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的交通秩序。优化易拥堵路段交通标志标线、加派警力疏导,加强学校、医院、餐饮企业集中地区周边和商业打折促销活动、大型文体活动场所周边的疏导力度,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制定交通疏导、停车设施临时扩容方案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对社会的交通影响。

  责任单位:城六区政府、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多部门协同应对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强化部门协作,利用缓解交通拥堵会商平台,开展对天气、路况的研判和预报,多渠道发布消息,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运用多种社会宣传手段,力求取得最佳宣传效果。

  (二)强化区县政府属地责任,缓堵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统筹辖区综治、交通、城管监察、公安交通、运输、交通执法等力量,广泛动员街道、社区居委会,层层落实责任制,共同抓好区域交通工作,缓解辖区道路交通拥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交通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交通行业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营造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交通从业人员着装整洁、仪表得体、文明用语、服务周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今年9月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用优质的服务展示首都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形象。

  (四)加强重点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在重点日安排专人值守,畅通信息渠道,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突发问题,避免大范围严重交通拥堵状况的发生。同时,请于10月10日前将9月份“畅通北京绿色出行月”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总结报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