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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山区第二批桥梁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13 14:3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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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房山区第二批桥梁检测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现对房山公路分局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县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定期检测2053延米。

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2.1桥梁检测:

(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T H11-2004)、《公路桥梁承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进行定期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公路桥梁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7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3各标段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投标者,请2020年7月14日9:00至2020 7月18日 16:00,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A301室(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4.3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在自行现场踏勘和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问题传真至招标人,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由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如在疫情期间,投标人应按照北京市相关疫情政策开展工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邮  编:102488

联系人:孙大为

电  话:010-69376103

传  真:010-69376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电  话:010-67806076

传  真:010-67805856

联系人:陈海宁、李秋晨

监督投诉电话:010-12328

2020年房山区第二批桥梁检测工程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