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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12 02:00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网站(http://jt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5年,市交通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修订公开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拓宽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着力推进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及路政局、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以下简称“两局一队”)分别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员值守,接受公众咨询,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要求,在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分别公示了收费标准。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法规文件类信息2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3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7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34%。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行政职责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公示明细表;业务动态类信息包括《北京市路侧占道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技术验证测试公开比选公告》、《关于2015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政府信息,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热线服务电话等,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等。其中,最主要公开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5年7月1日市交通委新版网站正式上线。新版网站由“名片型”转向“服务型”,整合委系统服务资源,向公众提供“我要出行”、“我要办事”、“我要查询”特色服务;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场景化办事服务大厅,实现委系统许可事项的引导式办事服务;升级网站留言信箱,实现全委系统网站信件“一口受理,统一反馈”;同时,搭建广播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集成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三位一体新媒体平台,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灵活性;统筹交通服务电话平台,24小时受理市民政府信息咨询;创新新闻发布平台,重大政府信息做到权威、准确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31件,占总数的51.67%;以信函形式申请16件,占总数的26.67%;以当面形式申请13件,占总数的21.66%;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4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13.33%是法规文件类信息,26.67%是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对42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给予公开”23件,占申请总数的54.76%;“已主动公开”2件,占申请总数的4.76%;“政府信息不存在”5件,占申请总数的11.9%;“非本机关政府信息”8件,占申请总数的19.05%;“不予公开”4件,占申请总数的9.52%。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共7人。截至2015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成本费用21.4元。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0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83人次,占总数的72.69%;电话咨询75人次,占总数的9.35%;网上咨询144人次,占总数的17.96%。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到2015年底,本机关被行政诉讼8起,行政复议1起。目前案件已全部审结,无一起败诉。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全面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中心,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在线访谈、新媒体及交通宣讲团等直接生动的形式,全力增强我委工作的透明度,赢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6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97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 、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55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3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42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7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60
       1.当面申请数
1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1
       4.信函申请数
16
  (二)申请办结数
42
       1.按时办结数
41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4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1.4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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