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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12 00:00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bjjt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1年,市交通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员值守,接受公众咨询,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提供公共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委公开办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岗位职责。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公示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机关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4.6%;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3%;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1%;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介绍交通委行政职责及领导信息等;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有关事项通告等;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2011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政府信息,本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放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其中,最主要公开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并及时更新。2011年,我委完成政府网站改版,网站信息发布量显著增加,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机关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4件,占总数的40%;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6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4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6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对10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给予公开”3件,占申请总数的30%;“已主动公开”3件,占申请总数的30%;“不予公开”1件,占申请总数的10%;“政府信息不存在”2件,占申请总数的20%;“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占申请总数的10%。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截至2011年底,按照《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成本费用11.5元(其中,复制费1.5元,检索费10元),均按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市财政。本委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委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8人次,占总数的19.6%;电话咨询58人次,占总数的63%;网上咨询16人次,占总数的17.4%。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1年底,本委依申请公开答复均按时办结,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本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继续深化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