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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7-20 15:29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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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印发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办法》(京交停车发〔2021〕6号)。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修订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考虑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履行下列监管和服务职责:(三)建立行业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机制”。随着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已形成了“中心城区1个运营区+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N个运营区”的车辆投放格局。三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均按规定将运营车辆信息接入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管服务平台”),并接受市、区、街道(乡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企业运维调度不及时等问题仍存在。同时,现行考核办法中存在指标不够全面、计分方法不够科学、动态调整车辆规模效果不够明显、车辆停放秩序考核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不断加大对秩序管理的考核力度,优化调整数据接入质量、车辆调度响应、重点区域停放管理等方面的考核指标,新增运维力量配备、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考核要求,细化考核结果在总量调控中的应用,形成清晰明了的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工作规则,更好地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企业全面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骑行服务。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正文共六章二十二条、附件2个。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作为考核依据,明确了“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原则,新增的第四条明确了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其他区行业管理部门、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的职责分工。

第五章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一票否决”项中新增了第五款“未按规定制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维车辆安全管理细则,或存在运维车辆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交通事故,且依据《公安交管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企业运维驾驶员主责的”;第十九条,为强调秩序管理在行业考核中的重要性,删除了上一版“综合得分第一名且没有行政处罚的企业核增一万辆、最后一名核减一万辆”的表述,明确了对服务质量考核等级和秩序管理得分高的运营服务企业,适度调增其车辆投放规模;反之则适度调减其车辆投放规模,具体的调整方式则通过附件2进行了阐述。

本次修订的重点在于附件1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了部分指标的分值占比。一级指标(共4个)中秩序管理类和用户服务类的分值较原来各增加5分,运行监测类分值缩减10分;二级指标(共19个)的具体分值结合实际有不同程度微调,比如车辆报备率,由2019年的平均不足27%提升到了三家企业均实现98%以上,且差距较小,因此本次修订将该指标由原来的10分缩减至4分。

二是新增了4个二级指标。第一项是数据接入实时性,用于考核企业是否将运营车辆、运维人员和运维车辆实时动态信息按相关要求及时传输至市级监管与服务平台,特别强调了要通过运营服务商实现数据直连,减少企业数据造假的可能性;第二项是车辆分布均衡性,用于考核企业报备车辆跨服务区运维调度的效果;第三项是运维人员配备,用于考核运维人员是否达到车辆投放数量0.3%-0.5%的标准要求以及统一着装情况;第四项是宣传引导,用于考核企业宣传、教育、公示及负面舆情情况。

三是丰富了二级指标的考核方式。如:在考核数据接入准确率时,增加了现场试验骑行的考核方式,通过现场检查与平台数据比对,交叉验证订单信息准确率;在考核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时,补充了行业协会400-167-6070热线电话的接诉即办情况,拓宽了问题及诉求来源。

四是优化了部分指标的计分方式,进一步增强了计分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考核数据接入完整性时,引入了完整率的概念,通过计算完整率来查验11类信息数据接入平台的完整性。

五是加严了部分指标的考核标准。如:车辆报备率得分起始标准由原来的95%提高至98%;车辆调度响应及处置率得分起始标准由原来的50%分别提高至95%和80%,强调了总量调控和秩序监管的标准在不断提高。

附件2《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动态调整规则》明确企业运营车辆份额由考核评定等级和秩序管理2个因素决定。只有秩序管理得分在45分以上、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在B级以上的企业才符合调增配额的条件。这样既激励企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又督促企业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停放秩序管理。相应的,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下(即后两级)或秩序管理得分在40分以下的企业,会被调减配额,回收的企业运营车辆配额自动归集至市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相关政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