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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内容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4-01 11:52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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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综合效益”的原则,对近年来出台的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改革措施进行了优化。为更好理解和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为了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的需要,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和“增强公开透明度和扩大市场开放度”的原则,对出台的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改革政策持续优化完善。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扩范围、强公开、降门槛、简流程、降成本、压时限”等6个方面,优化完善了公路养护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和合同执行管理。政策惠及了19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扩范围。

扩大政策惠及公路等级范围。明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国道、市道、县道等范围。

扩大政策惠及养护工程类别。明确适用于除“应急养护和日常养护工程”外的公路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和专项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合同管理。

(二)强公开。

强制公开年度项目计划。《通知》要求年度项目计划下达后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公开,供潜在投标人参考。

强制公开招标计划。《通知》要求于首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发布至少 10 日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供潜在投标人准备。

(三)降门槛。

降低资格条件。要求参考《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招标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合理设定企业资格条件,不得随意提高招标条件。

降低评分权重。信用等级评分权重由“2分”降低为“0分”,将极大提高企业参与度。

(四)简程序。

简资格预审程序。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否决。

简企业办理占道许可手续程序。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施工企业按照确定占道施工时间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

简投标文件澄清程序。允许投标人附加投标文件编制说明,评标委员会不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说明。

简预付款申请程序。预付款由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企业不需要进行预付款申请。

简进度付款程序。取消工期1个月以内的公路养护工程进度付款,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五)降成本。

降企业管理成本。推广使用电子化平台功能,利用电子平台远程开标、工程开工、变更、验收管理等新增功能,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降企业投标成本。在免收信用AA等级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扩大投标保证金免收范围,对信用A等级参与3000万元(含)以下项目时也可免收投标保证金。

降企业履约成本。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以下项目,免收信用AA等级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六)压时限。

压投标截止时限。投标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原则上不得超过25日。

压合同签订时限。工程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10日内完成网上签订。

压开工通知时限。建设单位5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督促监理单位及时下达开工通知。

压变更批复时限。完善增项变更和新增工程的授予办法,明确变更手续14日内完成。

压工程款支付时限。建设单位收到工程价款发票后,7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

三、重要意义

这次优化公路养护领域招投标改革措施落实后,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利度、透明度,减少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成本,可以有力提升企业获得感,实现“百姓少跑腿、政府有效率、企业更安心”。


相关政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持续优化公路养护工程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