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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条例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19 10:07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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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北京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制定背景有哪些?

  本次《管理办法》出台主要有以下4方面的背景:

  1.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相关要求

  本次总规强调:要标本兼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要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将综合交通承载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约束条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塑造完整街道,各种出行方式和谐有序,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

  2.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

  该通知指出:要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要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

  3.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

  该行动计划中指出:要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抓手,以创新发展和服务业扩大开放为突破口,努力把北京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全面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

  4.落实2018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要求

  该条例中规定:独立设置的停车设施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重大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一并纳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结果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二、和2013年《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有哪些区别?

  1.名称和适用范围进行优化调整

  2013年出台了《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本次办法中将“建设项目”删除,出台了《北京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与之相应的,交评工作适用范围由以前“建设项目”拓展至“规划和建设项目”,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新增“区域交通影响评价”相关内容

  2018年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实行区域规划管理,在街区和规划实施单元范围内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等工作,评价意见纳入街区控规和规划实施单元规划。

  鉴于此,本次《管理办法》提出:推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在街区和规划实施单元范围内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评价意见纳入街区控规和规划实施单元规划。已批复街区控规和规划实施单元规划的区域,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经复核确认后,可沿用原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不再重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3.编制依据进一步梳理

  2013年条文中编制依据是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文件以及相关的交通规划。

  本次条文编制依据提出,要按照《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范》(DB11/T787)的要求编制,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并以相关上位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

  4.取消资质管理,增加中介管理

  2013年条文中提出:凡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与交通专业相关的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本次条文中取消资质管理,并提出: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进行评估,实行信用管理,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对政府审批管理和市场有哪些影响?

  1.将进一步简化交评审批工作

  规划阶段:实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价之后,区域整体交通影响评价意见纳入街区控规和规划实施单元规划。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的,经复核确认后不再重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建设阶段:在前期规划阶段和一级开发阶段开展了交通影响审查工作之后,不涉及重大调整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内容进行简化,不再对用地性质和建筑规模进行评价分析,主要针对建设项目交通组织、出入口、停车位等进行评价分析。

  2.促进交评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本次《管理办法》中取消单位资质管理,实行信用管理。单位资质不再作为市场门槛条件,引入信用管理作为动态的考核指标,能够持续地考核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监督和保障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交评整体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四、对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有哪些影响?

  1.促进城市用地规划和交通规划融合,促进“多规合一”协用平台建设,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

  一直以来,交通影响评价处于城市规划工作后期,导致建设项目诸多问题很难从源头上解决。此次《管理办法》中提出推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在街区和规划实施单元范围内同步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将城市交通的理念、原则和要求纳入城市规划方案,从源头上缓解交通拥堵,有利于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协调、健康、有序发展。  

  2简化了交评审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建设效率

  本次《管理办法》提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按照《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范》(DB11/T787)的要求编制,并按照政府相关办理流程时限规定出具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在编制规范和相关时限规定中都对审批工作进行了大量简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报告编制和审批时限,提高交评审查工作效率。  

政策关联:《北京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