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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届 “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30 17:26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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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关于首都交通建设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传递平安交通正能量,2022年,市交通委联合首都文明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届“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开展第二届“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切实将立足岗位做奉献、专于探索解难题、敢于较真有担当、一丝不苟严要求的平安交通先进典型评选出来,通过全媒体、全方位宣传,掀起“评先进、树典型、学榜样”新高潮,继续扩大典型榜样影响力,努力争做走在平安交通建设发展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安全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应急事务中心

                           北京平安交通协会

设立活动组委会,由市交通委、首都文明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安全应急事务中心、北京平安交通协会、新闻媒体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组织协调和评选等相关工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三、推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面向全市参与从事平安交通建设各级各类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社会志愿者和社区群众等。

(二)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严谨、细致、专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雕细琢的工作理念,以及对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事迹感人,催人奋进。评选对象从事平安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先进事迹应在单位内外产生良好影响或得到社会好评,年度内无投诉、无违法违章行为,无扰乱治安秩序和危害社会安全行为。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心本职。体现忠诚担当、忠于职守的政治品格和职业操守,充分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在平安交通建设岗位勤于学习、甘于奉献、一丝不苟,展现出勇创一流、争创先进的志气锐气。

2.专业精神。面对难题困难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问题隐患敢于主动出击,善于用心、用脑、用智慧解决平安交通建设面临的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取得新进步新发展。

3.专注创新。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建设,主动用先进理念思路引领平安交通创新创优发展,通过探索钻研获得技术发明或取得革新成果,在业内做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专家引领。积极发挥个人在平安交通建设经验优势,热心传帮带教,主动向身边员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带动单位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引领单位安全发展。 

5.专长技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在设备工艺改造、品质控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专长技艺在平安交通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工作安排

2022年第二届“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区分集体和个人两类,按照月榜和年榜分别评选。

(一)推选阶段( 分别在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分两批次提交)

推选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梳理先进典型和事迹资源线索,提交“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集体和个人推荐材料,并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活动预热及推广宣传。

1.推选方式。各区、交通行业和交通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树活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采用“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1)全市交通行业单位、各区企业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材料汇总至辖区(运输管理分局、公路分局、区交通委、区交通局)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2)各区公安交通支队(大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候选材料汇总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3)各区街道(乡、镇)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材料汇总至辖区(城区汇总到区交通委、郊区汇总到区交通局)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4)市交通委直属(挂靠)单位、行业协会和市属交通企业等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材料直接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5)社会群众可通过“首都平安交通”公众号自荐通道,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自荐或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候选对象参与评选。

2.申报材料。(1)经推荐单位审核、公示、盖章后《“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申报表》扫描版(附件);(2)个人简介(300字以内);(3)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4)电子照片(1张蓝色背景个人标准照,5张工作照,像素不低于7000*4000,大小在2MB以上);有条件可提供视频资料。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集体类:推荐单位全称;个人类: 推荐单位全称+候选人姓名”。申报集体和个人近三年来为北京平安交通事业做出贡献成绩,产生重要影响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申报单位要在宣传栏等明显位置宣传公示本单位推荐候选对象,做到人物、照片、事迹“三上榜”。

(二)评选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

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采用集中组织评选和统一审核公示的办法,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规范性。

1.月榜评选。活动组委会分批评审各单位上报的参评材料,通过阅览参评对象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推荐单位宣传情况,4至10月开展月榜评选,全年评出30家月榜集体和30名月榜人物。

2.年榜评选。2022年10月底前,在月榜集体和月榜人物评选基础上,组织30名月榜人物开展现场(视频)演讲,通过专家打分和网络投票等形式,由组委会综合评审情况,最终评选出事迹突出、感染力强、扎根基层的10个年度集体和10名年度人物。

3.公示表彰。通过网站、微信和微博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上报公示结果,经上级批准后予以表彰。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发挥“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表率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市参与从事平安交通建设者见贤思齐,立足岗位,践行榜样精神,在全市形成学习榜样、推崇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1.宣传推广。印发文件通报集体和个人典型事迹,推荐“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先进典型参与“北京榜样”评选,通过媒体宣传,打造平安交通品牌。

2.颁奖典礼。举办颁奖典礼,报告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表彰2022年第二届“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集体和个人并颁发证书,让可亲、可敬、可及的群众身边榜样闪亮登场。

3.推广应用。组建“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人物先进事迹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宣讲,努力营造“学先进典型、树先锋形象”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对提升北京交通软实力、树立交通好形象、推动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指定专人抓好落实,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科学把握工作节奏,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完善保障措施,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创新手段,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宣传身边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职工,带动行业,引导群众,把平安交通战线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推选出来,汇聚强大正能量。要运用多方媒体做好动员,提升主题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引导力。

(三)依法合规,加强统筹。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标准和流程、严谨把关材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精心准备事迹材料和各类宣传素材,严肃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挖掘,保证申报事迹质量,确保主题活动权威生动,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开叫响、深入人心。

请各单位分别于4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将申报表扫描件、照片、视频(3分钟以内)等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pajtfdz@126.com)。

(联系人:哈晓喆    联系电话:57078823)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附件2:2022年“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集体推荐表


附件3:2022年“平安交通奋斗者•北京榜样”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