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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部署本市交通行业汛前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4-19 16:26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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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今年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早做好应对防范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本市交通行业安全度汛,结合市交通委改革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近日,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交通行业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汛前准备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防汛责任任务有效落实。

  各级防汛指挥部要结合机构改革实际,理顺防汛工作关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要总结借鉴多年防汛工作经验,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强化防汛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本行业防汛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基层防汛应急准备,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装备,加强队伍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防汛抢险能力。

  各单位结合实际,购置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加强防汛抢险和地质灾害救援物资装备现代化建设,完善物资存储、更新、应急调用等制度规范,提高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本行业、本领域的汛前准备工作,检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队伍和物资准备情况,重点部位应急措施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交办、销号式整改,要认真做好防汛安全检查记录,建立重点部位及防汛隐患台帐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能够进行及时整改的,一时难以落实整改的,要落实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