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会

市交通执法总队推进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将处处受限

发布日期: 2019-11-08 17:04 [打印]打印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大对“黑车”的治理力度,维护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严肃性,在我市从事“黑车”运营行为被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的,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在我市从事“黑车”运营行为被处罚后,市交通执法总队将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催办、权力告之、强执催告等程序,当事人收到《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交通执法总队将依法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止发搞,法院已裁定强制执行“黑车”案件40余起,涉案金额360余万元,已收缴强制执行款100余万元,10名“黑车”案件的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