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部分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证件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9-20 17:53 [打印]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定期开展违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行业违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料供应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110106105803)等3家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上述单位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在2023年9月26日予以注销。

如对行政许可注销有异议,上述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注销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