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通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员会,各运输管理分局,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委机关相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交办运〔2021〕4号),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障车辆本质安全和节能水平,本着公平竞争、自愿原则,在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新增委托了本市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承担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详见附件)。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2023年度新增承担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