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2023年度创建建议和后续创建意向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23〕357号)要求(附件1),现面向我市交通行业征集2023年度科技示范工程需求。
一、申报条件
1.科技示范工程依托工程或项目应已通过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创建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拟创建的科技示范工程须符合《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21〕67号)中明确的定位,示范主题突出,对行业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
3.对依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已专章编制科技创新相关内容,并已足额安排工程研究试验费的,评选部门将予以优先支持。
二、推荐程序
按照部通知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审核、推荐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示范工程,具体流程如下:
1.请申报单位填写《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伍份,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18:00 前报送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丰台区首发大厦B座),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bjsjtwkjc@163.com。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2项至交通运输部。
3.推荐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推荐条件、支持措施等具体内容以交通部联系人解释为准。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金扬 联系电话:57078914 卫文哲 57078905 ;联系人邮箱:bjsjtwkjc@163.com)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2023年度创建建议和后续创建意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