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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交汽修发〔2021〕16号)的有关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于2023年2月至3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考评条件的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开展了2022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区的运输管理部门反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附件2:本市各区运输管理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