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北京市贯彻<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北京市交通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性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篇)相关规定,北京京铁福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号:京交运管赁字002381号)、北京京齐恒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号:京交运管赁字002380号)2家汽车租赁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因无投入经营的自有小微型租赁客车,不符合备案条件,现决定依法对其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涉及单位可以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海淀运输管理分局办理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对其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海淀运输管理分局
2021年10月13日
(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88445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