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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客运企业申请开通道路客运班线及有关省(区、市)运输管理部门函商拟发展道路客运班线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详见附表)。
欢迎本市企业、社会各界以法人、团体、组织等名义,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外埠企业、单位请通过本省(区、市)运输管理部门将意见反馈我分局。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87716915
联 系 人:谢宜飞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拟发展道路客运班线计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