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51号)、《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京交驾培发〔2019〕5号)、《关于调整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0年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2021年1月至4月,我委对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驾培机构进行了2020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15日前向驾培机构所在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2: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020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