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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4 15:1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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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各运输管理分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综合执法局:

为加强我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面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我委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北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附件:北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