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启用 “北京市包车客运二维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4 15:24 [打印]打印
分享到: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郊区交通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各运输管理分局,委法制处、科技处、安全应急处、修管处,交通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各道路客运企业: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22号),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客规》),对我市包车客运实行信息化管理,启用“北京市包车客运二维码”(以下简称“包车二维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车二维码是取得我市包车客运、旅游包车经营范围道路客运车辆的电子标识,由“北京市包车客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包车系统”)产生,包含的信息与该系统同步。一车一码并保持终身不变。

二、包车二维码等同于《客规》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是市内包车客运的凭证,为全面落实市内包车客运网上备案管理提供信息载体。同时,也为核查省际包车客运信息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信息提供支持。

三、包车二维码信息实行分级管理,权限由低到高依次为社会公众、包车用户、监管执法人员。其中:

(一)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可查看车辆所属企业的名称及所在辖区、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车辆号牌及道路运输证号;该企业业务联系电话和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包用车辆,也可以利用相关信息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包车用户

除社会公众可查看信息外,包车用户还可凭借备案登记的联系电话(随团导游可凭电子行程单中登记的电话号码)查看以下信息:

车辆的技术等级及类型等级、承运人责任险保额;该运次驾驶员姓名及从业资格证号。

电子行程单或备案的业务订单号及订单类型、订单状态和用车起止日、乘车起讫点等具体行程信息。

企业的办公地址。

还可以扫读二维码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三)监管执法人员

除社会公众和包车用户可查看信息外,各类监管执法人员还可凭专用执法设备或绑定的微信查看以下信息:

该车辆、该运次驾驶员以及所属企业等运营资质异常状态,主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道路运输证过期、承运人责任险过期或未足额、技术等级评定过期、从业资格证过期。

该运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包括:运营未按规定上传车辆动态信息(显示最后一次上传时间)、未报备运营(市内包车客运未报备且无电子行程单运营)等。

法律法规针对该异常状态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主要包括:罚款额度及注销、暂扣、吊销等。

公安交管、环保、应急管理等其他监管执法部门可根据监管职责申请开通需要的内容。

四、包车客运行业监管机构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包车二维码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现场执法检查时,可通过扫码快速获取所需信息,使包车二维码成为现场执法检查有力有效的辅助工具。

五、包车客运行业监管机构要利用包车系统开展网上监管活动,并依法将相关数据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积极研究并推动基于包车系统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提升“互联网+监管”的水平,营造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包车市场。

六、2021年3月1日起包车二维码正式启用,同时《旅游包车证》废止。包车二维码首次由市交通委组织印制,新增或更新车辆的包车二维码由辖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制作,企业按规定贴置。出现污损应由企业自行制作更换,确保包车二维码有效可读。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北京市包车客运二维码”样式及贴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