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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依照《北京市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注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二)款,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清理本市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过期的货运业户和货运车辆的通知》相关要求,车辆牌照号:京AK1866(道路运输证号:京交运管(货)字货110231003239)等49辆道路运输车辆(详细名单见附件)因超过两年未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其车辆道路运输证件已无效,本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注销,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开发区四季度货运车辆注销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