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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移动视频设备检测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4 14:52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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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道路停车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满足我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的建设需要,鼓励新产品新技术在我市道路停车管理与服务中的应用,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现将常态化开展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移动视频设备检测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检范围

可用于停车位检测的移动式视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视频设备等。

(二)资格要求

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须为移动视频设备(含通信设备)的原厂商。

(三)检测报名方式

1.  接受检测报名单位: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刁树党  010-57079633 010-57079660(传真)

孙  蕊  010-57079653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邮箱:

diaoshudang@jtw.beijing.gov.cn

diaoshudang@163.com

报名材料清单:

(1)送检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类型则可不提供);

(4)送检报名方承诺函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5)送检报名方公司情况简介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送检设备的操作说明书、规格说明书、产品手册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工作频率、通信方式、工作环境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如有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和复印件(如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荣誉证书、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资质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文件要求:

(1)以上盖章材料扫描为jpg或者pdf格式文档,文档命名按照上述清单序号顺序,采用两位数字表示,例如:报名表原件盖章后扫描,序号为1,则相应命名为01.jpg/pdf;其中某项资料如多于1项,则采用NN-XX.jpg/pdf命名(XX为数字,NN为该项资料序号);

(2)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独立的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如下:“报名日期-厂家全称首字母大写”的形式,日期格式为YYYYMMDD,例如:名为“甲乙丙”的厂家于2019年8月29日报名,则相应的压缩文件名称命名为:20190829-JYB;

(3)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道路停车移动视频设备检测”。

3.检测单位收到邮件后,会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请务必留好检测联系人电话。

(四)送检程序

1.报名完成后,检测单位通知送检报名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现场审核需携带材料清单:

(1)送检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类型则可不提供);

(4)送检报名方承诺函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

(5)送检报名单位情况简介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送检设备的操作说明书、规格说明书、产品手册等材料原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工作频率、通信方式、工作环境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如有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材料清单和复印件(如第三方检测报告、专利、荣誉证书、高新技术和软件企业资质等,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材料审核无误后,检测工作正式启动。

3.设备前置审查:审查送检设备的技术资料,资料包括: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体现送检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可靠性试验、环境适应性试验等检测符合GB/T 24726的相关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体现设备箱体应达到IP65防护等级要求;载运工具北京市市域内道路上路许可的证明文件。

4.设备与测试系统调试:按照测试系统接口文档进行设备与测试系统的联调工作,同时,将设备配套处理系统部署在检测方指定服务器。全部调试完成后,送检报名方与检测方签署检测确认书。

5.开展现场检测:按照各厂商签署检测确认书的先后顺序,组织开展现场检测。

6.数据分析及出具报告:整理分析检测数据,计算检测指标,依据认定标准,出具检测结果,形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按照签署检测确认书的先后顺序出具。

(四)测试注意事项

(1)送检设备应符合《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移动视频设备技术指南》(京交停车发〔2020〕21号),具体文件详见附件3。

(2)设备测试周期:15个工作日,以签署检测确认书的次日起计算。

(3)测试地点:北京市市域内道路和停车场。

(4)测试时段:每日9:00-11:00、14:00-16:00、20:00-22:00时段。

(5)测试期间的每条订单务必是完整订单,即具有数据接口中的必填字段,具有订单自动结束流程,且上传相应图片,上传信息不完整的订单将被认定为错误订单。

(6)测试将覆盖顺停、斜停、垂停等停车位分布型式。

(7)每款产品只进行一个批次的检测。

(8)送检报名方需按照测试方测试要求安装调试。务必将送检设备调至设备性能最优状态,载运工具刹车灵敏,处于安全行驶状态,如因载运工具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送检报名方承担。

(9)送检设备应支持移动4G物联网卡,物联网卡将由检测方提供,在现场检测开始前,由送检报名方安装。

(10)如送检设备具有特殊操作,送检报名方应在现场检测前,明确通知检测方,如因未提前说明引起的安全事故、检测结果,由送检报名方承担。

(11)送检报名方有义务匹配测试系统的数据接口;测试方将通过数据平台自动数据记录和人工录入客观测试结果,采用统计分析方式确保评价的公平及公正性。

(12)测试结束后,送检报名方自行处理送检设备。

(13)测试将适当收取检测费用,6万元/套。

(14)测试以自愿参加为原则,送检报名方因参与测试所发生的设备及设备折损、人员差旅、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均由送检报名方自行承担。



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方承诺函


附件3: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移动视频设备技术指南(京交停车发〔202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