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委研究,拟推荐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10名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日至10月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反映情况。
2020年10月3日
公示电话:63032266、63032221(传真)
公示邮箱:jtyjb@jt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