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我委于近期组织对北京水规院京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的复查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复查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复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申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如有举报或申述材料,请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举报材料报送委工程协调与市场监管处,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邮编:100053;传真:010-83775372;电话:010-63047146。
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资质复查期间,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注:企业监理资质复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北京水规院京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