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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51号)和《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京交驾培发〔2019〕5号),2020年2月至6月,我委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获得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驾培机构进行了201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7月7日前向驾培机构所在区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本市各区运输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2:2019年度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