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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1-02 11:01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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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第七十条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本市部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具体如下:
  一、王国停(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120626013154)等4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1),因年龄超过60周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二、张延海(从业资格证号:1100101140505014857)等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2),因年龄超过60周岁,现决定注销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三、郭文玉(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51213000940)等1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3),因年龄超过60周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四、杨志刚(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130503013759)等3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4),因年龄超过60周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
  五、杜长旺(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61020005456)等10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5),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六、张研(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101202011537)等5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6),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七、杨磊(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101202011536)等3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7),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
  八、高永红(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90401009453)等6060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8),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九、许连福(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50203002476)等104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9),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
  十、张春成(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30211001534)等1254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10),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十一、王瑞杰(从业资格证号:1100102020924001397)等1317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详见附件11),因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现决定注销其"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到区级运输管理机构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注销申请"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年龄超60周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2:年龄超60周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3:年龄超60周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4:年龄超60周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5:超期180天未换证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6:超期180天未换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7:超期180天未换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8: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9: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10:超期180天未换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


附件11:超期180天未换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