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在城市交通治理中的应用,通过交通出行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交通行业和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优化和改善出行引导服务,为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提供高品质、精细化服务,按照《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北京市政务数据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7〕37号)和《北京市交通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京交科发〔2018〕6号)等大数据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交通行业实际情况,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