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促进绿色货运发展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京交发〔2018〕213号)要求,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审核,本市共有31家货运企业综合评分达到“绿色货运企业”认定标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8年7月23日-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交通委货运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反映的相关情况,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天磊 联系电话:57070665
附件:2018年度北京市“绿色货运企业”名单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