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的通知》(交法函〔2017〕6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公布地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法明电〔2017〕39号)要求,我委梳理编制了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部法制司审核通过,现将清单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本清单共包含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共55项,由事项名称、处罚种类、实施主体、处罚对象和设定依据等内容构成。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本清单共包含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共18项,由事项名称、检查内容、实施主体、检查对象和设定依据等内容构成。详细内容见附件2。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