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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机动车维修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局
[联合发文单位]
[实施日期]
2001-04-01
[成文日期]
2001-02-19
[发文字号]
京交修管字
〔2001〕
55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01-02-20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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