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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机动车维修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1999-01-01
  5. [成文日期] 1998-12-17
  6. [发文字号]  京交修管字 〔1998〕 59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1998-12-17
  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实施《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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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远郊区县交通局:

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规定和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对本市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现将《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