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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2-17 10:0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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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城乡交通统筹发展、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综合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负责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核。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3.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

4.负责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各类重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建议。

5.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6.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8.负责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组织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组织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指导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的交通运输工作。

13.承担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7号),设立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内设处室39个,包括: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综合规划处、发展计划处、行业监督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宣传处、科技处、交通综合治理处、协同发展处、综合运输处、绿色交通发展处(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静态交通管理处、交通战备处、路政综合协调处(铁路道口管理办公室)、工程协调与市场监管处、工程设计处、城市道路建设处、公路建设处、城市道路管理处、公路管理处、治超工作处(农村交通办公室)、客运综合协调处、公共交通设施设备管理处、地面公交运营管理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处、货物运输管理处、水路运输管理处(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部门预算共计32个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行政单位18个,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本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东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海淀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顺义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延庆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4个,包括: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事务中心)、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应急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船舶检验所)、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事务中心、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邮政业安全运行监测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1229人,实有人数1134人;事业编制2076人,实有人数1916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3004人,其中:离休26人,退休2978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779595.72万元,比2021年1386867.34万元增加392728.38万元,增长28.3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12235.67万元,比2021年1325839.82万元增加386395.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度提前下达中央车购税资金,主要用于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京哈高速公路(东五环—东六环)加宽改造、北京东六环(潞苑大街-京哈高速)改造项目;二是为完成轨道交通噪声治理任务,新增地铁线路加装声屏障项目,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发放新能源轻型货车激励资金项目;三是较上年度提前下达地方债安排的工程项目等;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105.14万元,比2021年5019.12万元减少913.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交职院因国家专业技术考试政策调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3254.91万元,比2021年56008.40万元增加724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年内新增重点事项,追加了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励等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779595.72万元,比2021年1386867.34万元增加392728.38万元,增长28.32%。

基本支出预算126518.5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11%,比2021年122013.55万元增加4505.04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编制内人员增加,以及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根据相关政策提高,使缴费金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653077.13万元,比2021年1263903.79万元增加389173.34万元,增长30.79%,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度提前下达的中央车购税资金,主要用于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京哈高速公路(东五环—东六环)加宽改造、北京东六环(潞苑大街-京哈高速)改造项目;二是为完成轨道交通噪声治理任务,新增地铁线路加装声屏障项目,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发放新能源轻型货车激励资金项目;三是较上年度提前下达地方债安排的工程项目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市管城市道路养护、支持轨道交通政企合作项目、支持地面公交购买服务、支持市郊铁路委托运营服务、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励资金、支持高速公路PPP项目、轨道交通执法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经费项目、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激励资金、监护道口安全管理经费项目、市郊铁路机车车辆大中修理费、地铁线路加装声屏障项目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4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2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1.0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2.91万元增加8.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195.3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195.3万元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交通会议、交通需求管理、公共交通服务、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国际交流等。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7.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7.71万元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我委进一步压缩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交通部门来京交流等方面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75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5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04.46万元减少54.46万元,主要原因: 2022年度更新购置车辆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708.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79.9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9.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2.21万元,其他9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比2021年预算数645.44万元增加63.25万元,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原使用事业基金保障,执法机构改革后,2022年全额使用财政拨款保障。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9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6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22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402.1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1437.34803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东城运输管理分局等16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25.4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23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52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90306.66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152010001,收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立项的函》(京财综〔2010〕1615号),执收主体: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收费部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收费标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交财发〔2011〕144号),收入预计: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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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项工程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共有车辆379台,共计8579.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1台(套)、共计12989.0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6台(套)、共计14724.99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奖励资金

2.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3号)中“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力争全部为纯电动车”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研究提出2021年北京市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3.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快本市出租汽车行业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出租汽车结构性调整,实现绿色发展,为完成2021年到期报废燃油车辆“油换电”目标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4.预算安排:64964万元

5.实施方案: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京交出租发〔2021〕17号),给予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继续比照电池价格奖励模式,奖励标准为每辆车不超过5.96万元。新增、更新车辆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请奖励资金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10月31日,预计该项目在2022年支持新增、更新车辆数约10900辆,需奖励资金64964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