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动车维修 > 常见问题

备案制下,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是否有标准要求?

发布日期: 2021-09-10 15:51 [打印]打印
分享到: 

《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