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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2 15:29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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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现将全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行政许可项目

(一)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二) 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

(三)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行驶许可。

(四)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电缆设施许可。

(五) 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二、行政许可程序

按市路政局网上公布的行政许可程序执行。

三、     受理地点:除许可项目中第(三)项在市路政局行政许可大厅受理外,其他四项按第四项内容执行。

四、     管理单位、经营单位管理路段划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一)

五、报表格式及内容

(一)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上报表格(详见附表二)

(二)各公路分局上报表格(详见附表三)

六、其它事项

(一)批后监管由市路政局和各公路分局督促实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批后监管按照市路政局下列管理要求执行:

1、关于掘路工程施工站(场)设立公示牌的通知(京路管发〔2005〕205号);(详见附件一)

2、关于规范占道作业施工站场围档的通知(京路管发〔2005〕283号);(详见附件二)

3、批准施工的项目需与申请人签定相关协议;

4、工程实施中需对质量进行监督,并有质量监督单。

(三)赔(补)偿费用由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收取,收费按原标准执行。

(四)各公路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局备案。

(五)为便于执法,参与此项工作的路政执法车辆可以在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具体通行路段和车辆号牌见附表四)。


本通知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 行政许可 通知

抄送:周正宇副主任、姜帆局长、张长荣副局长,局法制处、人事处、财务处

北京市路政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日印发     

    


附件及附表:


附件1、关于掘路工程施工站(场)设立公示牌的通知(京


附件2、关于规范占道作业施工站场围档的通知(京路管


​附表1、管理单位、经营单位管理路段划分及联系方式


附表2、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上报表格


附表3、各公路分局上报表格


附表4、可以在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路政执法车